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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3#教学楼周边附属及室外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略)(一)
招标项目编号:E(略)
各(潜在)投标人:
(略)3#教学楼周边附属及室外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施工,造成其他专业工期延误,所引起的其他专业工期延误违约金,一并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现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施工,造成其他专业工期延误,所引起的其他专业工期延误违约金,一并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二、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函附录7.5.2项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延误1天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 |
现修改为;
4 | 逾期(略)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延误1天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 |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