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购买服务设计**未检品牌形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更正的公告
项目(略):
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五项(第3页)磋商时间存在错误,现将“五、磋商地点及时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号楼613室,时间定于(略)时20分开始。”更正为“五、磋商地点及时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号楼613室,时间定于(略)时20分开始。”
特此公告
**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