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水稻种植任务安排,现有一批2023年种植的水稻,面积约358亩待采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出售,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买方)来人来电咨询,参与竞价。
一、竞价内容
1.销售内容:(略)
2.待采收地点:(略)
3.竞价单位现场查看,确认质量、数量、采收位置等现状。
二、水稻质量
以上述地点的现有水稻质量现状为准。请参与竞价的竞买方于竞价销售活动前到上述地点自行查看,出售方配合;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竞买方均视同认可水稻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竞价资格
㈠竞买方参与(略)
参与竞价方必须在北京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8:00前提交竞价销售报价单给出售方,并在《递交竞价报价单确认书》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竞价销售报价单书写须字迹清晰、采收地点明确具体,最好使用出售方提供的竞价报价单,竞价价格精确到0.000(略)(样式),并且大写加小写。不按照以上规定要求填写的报价单无效。
(二)竞买方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营业执照复印(略),自然人的(略)
⑵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竞得方确定方式
报价最高者(略),参竞方报价不得低于国家粮食收购价的20%,低于视为无效。
五、结果公示
在竞价结束后出售方将竞价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实际竞得方逾期不签订购销合同,出售方有权将该(略)。
实际竞得方须在购销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提前一天通知的采收时间安排相应车辆现场装车过称过磅。如遇阴雨天气不能装货,提货时间相应顺延。竞得方自行装货车辆,车辆过磅费用、装货车辆费用由实际竞得方承担,收割费由出售方承担支付。
六、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出售方所有,竞价销售活动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略)
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略)
xxx水稻竞价销售报价单
采收 地点 | 价格 |
小写: (略) 大写: (略) | |
小写: (略) 大写: (略) | |
签章:
递交竞价报价单确认书
我单位(个人)已确认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信息,同意(略),竞价报价单已认(略),并按规定时限向出售方递交竞价报价单。
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