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十三至第十六标段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向阳村1.10万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建设村0.85万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盛村1.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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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十三至第十六标段**盟****高勒镇向阳村1.10万(略).85万亩、**盟****高勒镇兴盛村1.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

第1次澄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略)改为“3(略),近三年有行贿罪记录、重大质量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进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的。”

2、原招(略).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4、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公司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企业荣誉、企业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任意一项有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略)选人并公示,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修改为“4、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公司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企(略)标人。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有弄虚作假被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由招标单位进行重新招标。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略),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05月0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信息变更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十三至第十六标段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向阳村1.10万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建设村0.85万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盛村1.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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