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略)
报名截止:(略)
项目名称 | (略)校内商贸楼108房屋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略) | 按(5)个工(略),最多**(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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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29 | |||||||||||||||||||||||||||||||||||||
评估机构 | **金汇通(略) | |||||||||||||||||||||||||||||||||||||
租金底价(元) | (略).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略)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略) 四、我方(略),遵守法律法(略),按照有(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办公会纪〔2024〕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略),不调整相应(略)。 二、意向承租(略),并向相(略)。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略),如承租方擅自(略),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略)。 五、出租标(略),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略),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略),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烘焙,不允许超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略)。 九、承租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上级单位行为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营业额计算。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略),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略)(详见公告附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略)。 (二)**省内连锁店30家以上的连锁品牌店。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略)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三)符合国(略),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略)面了解(略),违反(略),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前需要现场踏勘的,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不含挂牌最后一天),根据出租方安排的时间前往踏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09 09:00:00 至 (略)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略)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略));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供品牌门店清单或者美团、大众点评营业门店截图(30家以上); (五)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略),则采用协议方(略),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略),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略),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略),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包含两笔费用:1.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2.承租方按本批次成交租金总金额的比例交纳租赁交易费用。(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按5‰比例收取;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首年成交年租金)分档累退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略) | |
其 他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