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98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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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略)受(略)的委托,就其98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98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69

3601.8

69辆6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略)相关部分。

2

23

1899.8

23辆8.5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略)相关部分。

3

6

495.6

6辆8.5米无站立式纯电动公交车(其中2辆为客货邮车型)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略)相关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项目授权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略)时间及地点:

1.(略)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略)均有效,未购买(略)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略)售价:(略)

3.获取(略)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略)4时30分整(以采购公告为准)。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以大厅屏幕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八、开标时间:(略)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温州市鹿(略))(以大厅屏幕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十一、其他事项:

1.获取(略)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略)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略)购买费汇入账户:

户名:(略)

帐号:(略)

开户银行:(略)

2.采购(略):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略)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略)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略)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4.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略)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略)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略)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朝阳大楼D幢2层、5-7层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地 址:(略)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略)

(略)

(略)

2024年05月09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略)关于98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略)就98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略)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5月15日下午17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07121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629981664@qq.com。

联系人:潘勃 联系电话:(略)。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略)

(略)

(略)

2024年05月09日


【(略)】--98辆纯电动公交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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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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