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4年高考考试用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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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考考试用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高考考试用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数量及参数:见附件1。

(四)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五)招采控制价:28065元,此费用包含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价款结算及验收

(一)价款结算:采购方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货物送达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成交商必须开具有效的正式发票,支付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二)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供应商全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提供产品合格报告书。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销货单双方签字亦可)。

(三)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方。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2.公告期满,选用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在2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7日前将****考试中心(**县沿口镇小河街1号)。

五、递交投标文件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县沿口镇小河街1号****3****办公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必须在每页加盖供应商鲜章)、报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逾期报名或资料提交不完整的报名无效。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

(二)开标地点:****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26-****670 182****9555

附件:1.****2024年高考考试用具采购项目数量及参数

2.报价表

下载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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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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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考考试用具采购项目数量及参数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签字笔

真彩0.5mm黑色墨迹

10100

2

铅笔

考试用2B铅笔

5050

3

橡皮擦

考试专用

5050

4

考务袋

塑料透明(外含标签袋32.5cm*23.5cm)

300

5

挂钟

石英38cm*38cm

32

6

安检仪用电池

9V

210

7

挂钟电池

5号

100

8

文具框

白色塑料(四周无镂空)50cm*36cm*14cm

20

9

安检仪

考试专用,声、震、光报警,270毫瓦,直流供电9V,41cm*8cm*4cm

50

附件2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手机号码:

附件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其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如取消投标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采购投标等)。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已经在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公司对本次投标、成交作无效处理。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可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十一、本项目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我公司响应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和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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