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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0.9493 公顷。
2. 征地范围:**锦绣华庭、南至三环路、西至空地、北至 空地。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一期),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 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4年5月13日至 2024年5月28****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 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社区、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 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 个人。
****政府****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征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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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