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15万吨尾砂干排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丽水-青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0

项目名称 年处理15万吨尾砂干排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黄垟乡外黄垟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洪平
联系人 陈汉儒 联系电话 151****6888
项目投资(万元) 225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27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企业原有项目年处理量钼尾矿砂15万吨(2007年备案),现新增购置浓密池、行车、柱塞泵、铲车、压滤机等环保设备,形成年处理15万吨尾砂干排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将原项目生产废水当中的尾砂,先加絮凝剂经浓密池浓缩沉淀后,尾矿砂经柱塞泵泵至压滤机内,进一步压滤后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压滤机压滤后的废水和浓缩池内废水一并经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再经尾矿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减少了废水中悬浮物等泥沙的排放,提高了水质,减少了尾矿库的泥沙堆积,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利税150万元。承诺该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增加值能耗。公司将依法执行环保备案、环保三同时、安全三同时及节能降耗等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浓密池浓缩沉淀、压滤机过滤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最终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当中的尾砂,先加絮凝剂经浓密池浓缩沉淀后,尾矿砂经柱塞泵泵至压滤机内,进一步压滤后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柱塞泵设置减震设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设备时尽可能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主要设备尽可能远离车间围墙,车间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四周的绿化。
承诺:**** 陈洪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洪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